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银行函证回函业务的受理公告
发布时间:2026-09-09根据财政部、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2020]12号)要求,及《海尔财务公司银行函证回函业务管理规程》等相关规定,为方便客户办理银行函证回函业务,现将海尔财务公司的受理联系人相关信息公告如下:
受理部门:会计结算部
受理人:庄伟
邮箱:zhuangwei@haier.com
邮寄地址:青岛市崂山区海尔工业园云谷二期4号楼海尔财务公司
跟函所需资料: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,经办人员身份证或有效证件
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
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




